【明報專訊】太古集團旗下廢料處理合營公司兩名高層,被指2002至06年間向「世紀大貪官」澳門前運輸工務司長歐文龍行賄2800萬元,以獲得3份約值11億元公共清潔合約。兩人被裁定串謀行賄罪成,去年被判囚3年3個月,兩人昨獲判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判刑。 上訴庭:行賄行為在澳門進行 控方仍未決定是否就案件向兩名上訴人Lionel John Krieger (65 歲)及譚炳昌(59歲)申請重審。上訴庭在判辭指出,審訊時辯方指兩名上訴人在澳門串謀向歐文龍提供利益,而非在香港發生,故不符合控罪元素,申請毋須答辯,原審法官指串謀協議及實際的行賄行為均在香港發生,符合控罪要求,故拒絕辯方申請。惟上訴庭指出,原審法官錯誤理解相關法例,指行賄歐的行為是在澳門進行,故裁定二人上訴得直。 控罪原指出,兩人於2002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6日,串謀一名作為中間人的澳門人,向歐文龍提供2900萬澳門幣(約2800萬港元),作為一間澳門清潔公司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更新公共清潔合約的報酬。 【案件編號:CACC9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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