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裝修工疑因不滿妻子隱瞞19歲「侄女」實為她與前夫所生的女兒,一日遷怒繼女,在其家中以利刃向她割頸刺腹,繼女先自殘後「詐暈」方能脫險。裝修工潛逃內地兩個月後回港自首,早前承認企圖謀殺罪,昨被判囚10年。法官質疑裝修工因一時衝動犯案的說法,指被告有不滿應直接與妻子對質,而非以殘忍手法傷害繼女作報復。 案中事主羅丹丹現已康復,但醫生指她當時「幾乎無命」,腹腔的刀傷若再深入數厘米,或會嚴重出血致死。代表被告李和平(31 歲)的大律師早前求情指出,被告無意殺害事主,指被告若想事主死,會把刀「推入齱v,形容被告是「手不對心」;法官反問辯方是否指被告行兇時有「計過」,質疑辯方說法「講過驉v。辯方又指出,被告刺傷事主後拿走其手機,並非阻止她報警,而是因為被告手機沒電,並認為事主仍可用其iPad(蘋果平板電腦)報警,法官亦質疑此說法。 案後洗血漬 官質疑失控說法 被告沒有案底,報告顯示他沒有精神問題,心理報告指其悔意流於表面,但辯方不同意,指被告其實一直知道事主是妻子的女兒,犯案只因在繼女單位見到妻子與另一男子的合照,且找不到妻子才失控傷人。法官質疑這說法,指被告犯案後刻意洗掉屋內血漬,又拉上窗簾,明顯表現冷靜。法官又指被告犯案手法殘忍,「咁都可以算做父親嗎?」 被告於去年2月7日,在深水鶪蒂{街華興大廈一房間內企圖謀殺雷姓妻子與前夫所生的事主。法官指被告犯案令他與妻子所生的另一8歲兒子,往後多年不能見到父親,建議被告家人若有需要可向相關組織求助。 【案件編號:HCCC26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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