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比個人比政綱比團隊 破困局穩施政創契機
特區政府12月4日發表《2017年行政長官及2016年立法會產生辦法諮詢文件》,正式就政改展開諮詢。文件就2017年行政長官產生辦法提出7點議題,包括「提名委員會」的人數和組成、選民基礎、產生辦法和提名行政長官候選人的程序、普選行政長官的投票安排、任命行政長官的程序與本地立法的銜接,以及行政長官的政黨背景。
普選不是萬應靈丹,若2017年只是一人一票選出行政長官,主要官員的組成和行政會議的運作和現時一樣,與立法會主要黨派分離割裂,行政立法僵持的困局恐怕不會有實質轉變,普選產生的特首將重蹈回歸以來的管治困境。令人遺憾的是,政改諮詢文件對上述與普選息息相關的議題幾乎隻字不提,進行的諮詢不免有重大偏差和遺漏。
不過,我們相信邁向普選和實現普選的過程,可以帶來打破管治困局的契機。在落實普選的時候,有意參選者之政綱必須包含普選後如何改善管治的具體方案。不單如此,如果有一個候選人可獲眾多資深公務員支持,又有工商及專業界重量級人士撐場,還得到包括建制派與泛民主派一些主流政黨的認可,形成有廣泛代表性,覆蓋政壇左、中、右勢力的執政聯盟,其政綱能落實的機會、獲市民信任、勝出選舉的機會也會大增。這樣的普選,將會是比個人、比政綱、比團隊的選舉,特區政府便有機會產生一個同時代表港人主流民意,又反映政壇主流勢力的執政班底,重新譜寫與政黨主導的立法機關的協作關係。
或許有人認為,如果小圈子選舉產生的特首能虛懷若谷,招攬四方賢能加盟,又積極吸納立法會內主流政黨的人才,同樣可以產生一個有廣泛代表性,覆蓋政壇左、中、右勢力的管治聯盟。
這在理論上是有可能的,但在現實世界不會發生。試問沒有普選的強大民意授權,習慣明哲保身的資深公務員會願意加入政治[1]問責團隊這個「熱廚房」嗎?[2]功能團體制度確保了工商界在特首和立法會的產生上擁有特權,他們還會冒險費勁去參與管治團隊嗎?在現行的畸形政治制度下,加入了行政會議的建制派主流政黨常抱怨有責無權、有辱無榮,沒有加入的泛民主派主流政黨,則視加入行會或問責班子為畏途──沒有這些主流政黨在議會內由衷、聯合的支持,特區政府如何能有效施政?
回歸以來香港經歷了商人治港(董建華)、公務員治港(曾蔭權),如今輪到專業人士治港(梁振英),管治團隊的組成也從純公務員班底變成政治任命,更增設了副局長和政治助理等層級,但香港的管治困局依然,且有愈變愈差之勢。是時候來一次全面的檢討了,希望市民把握今次政改諮詢的機會,為當前政局亂象把脈斷症,找出病因,尋求藥方,走出困境。──節自《明報》社評,2013.12.09
■關鍵字
[1]問責(accountability)
主要官員問責制在2002年7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資料,實行「問責制」具體目標如下﹕
˙加強主要官員對其政策範疇承擔責任
˙保持一支常任、專業、任人唯才、廉潔及政治中立公務員隊伍
˙吸納社會最合適人才出任主要官員,提升管治
˙更好協調政策制訂,確保有效推行政策和提供優質服務
˙加強行政立法機關的合作
˙使高級官員更用心體察民情,確保能更好回應社會訴求
[2]功能團體(functional constituency)
又稱「功能界別」,目前立法會70席中,地區直選及功能界別(共29個界別)各35席。功能界別中有5席為2012年新增的「區議會(第二)功能界別」,議員由傳統功能界別以外逾300萬登記選民一人一票選出,其餘30席則由28個傳統功能界別共約23.8萬選民選出,相比之下選民基礎窄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