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今年11月,「毅行者」慈善賽事進行期間,大浪西灣西灣村的通道被村民堵塞,最終參賽者要改路,賽程因而縮減了三公里。據報道,村民這次封路是為了抗議大浪西灣村一帶被劃入郊野公園範圍。他們更稱,若政府一意孤行,其他鄉村也會考慮永久圍封。
有關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的爭議源於3年前有富商向西灣村居民買入多個地段興建別墅,工程被環保團體發現。這項發展計劃使約一公頃的叢林草地、連帶兩旁的政府土地都被剷平為爛地,更有泥沙污染附近溪澗,既損害生態,亦霸佔官地。有見及此,政府亡羊補牢,在一個月內將大浪西灣納入《發展審批地區草圖》,指明3年內不得發展。至今年10月,政府正式刊憲,將大浪西灣納入郊野公園範圍,引發大浪西灣村民封路事件。
就此,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在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提出反對動議,他認為政府將大浪西灣村地納入郊野公園,「等同政府一聲令下,變相充公私人土地而不作任何補償,難怪有土地業權人斥之為強奪民產」。
但另一方面,14個本地環保團體就大浪西灣事件發表聯合聲明,支持政府的決定。有意見更認為「其實不少位處於其他郊野公園的『不包括土地』同樣遭受不同程度的破壞,反映保育政策存在漏洞,有關當局絕對需要採取更嚴謹的態度,確保這些具生態及景觀價值的土地受到法例保護」。
發展、保育、權益多方平衡
每當涉及新界土地發展時,不時引起社會激烈爭論,我們不難找到類似的例子:發展塱原濕地興建鐵路、清拆菜園村興建高鐵、大埔龍尾興建人工沙灘、發展新界東北應付房屋需求等。
有意見認為,新界土地發展之所以引起爭議,每每牽涉土地發展利益,與《新界小型屋宇政策》(俗稱丁屋政策)有荓K不可分的關係。港府於1972年實施丁屋條例,規定年滿18歲的新界原居民男丁,每人一生可申請一次於認可範圍內建造一座最高三層、每層面積不超過700平方呎的丁屋,毋須向政府繳付地價。
究竟「丁屋政策」是否有利香港社會的發展?同學不妨搜尋相關資料,作一評述。
文︰聖士提反書院 黃志文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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