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的長房三子震宇,指控親兄震寰隱瞞霍老南沙項目的巨額權益,要求罷免震寰的遺產執行人身分,聆訊昨披露,南沙項目地皮估值高達300億元,而霍老生前佔有其中25%、約值75億元的權益,震寰批評震宇為此「金山」而掀起訴訟,更揶揄震宇是有錢人,不是「苦海孤雛」(Oliver Twist)。 地皮值300億 霍老佔25% 原訴人霍震宇一方早前指出,霍老於1997年6月通過家族公司有榮有限公司,將他持有的南沙項目25%權益,以象徵式1元售予主力做慈善的霍英東基金有限公司,但同時訂下合約,讓有榮可於2007年6月30日之前以1元購回有關權益。震宇一方質疑,震宇於簽訂和解協議後才得悉該南沙項目,又發現有榮於回購期屆滿前沒向基金購回有關權益,由於基金的資產不在和解協議之內,震宇無法分得一分一毫,故質疑震寰密謀霸佔南沙項目權益。 震宇被指曾稱對南沙無興趣 震寰一方的資深大律師張健利昨反駁,指震宇身為有榮及霍英東基金會的董事,早於和解協議簽訂前的董事局會議已獲告知南沙項目一事,但他從沒對此表示任何異議,震宇更曾向董事局稱自己對南沙項目沒有興趣。而震宇在早前存入法庭的誓章中,亦承認一早得悉南沙項目。 張健利解釋,雖然表面上有榮可以1元向基金會回購南沙項目權益,但事實上有榮回購前,要先償還股東貸款和利息,故有榮絕非如震宇所指,可用低價回購有關權益,再根據和解協議向長房各人分錢。張形容霍老是一個慷慨的人,而霍英東基金對他來說十分重要,故他生前決定將南沙項目的巨額權益轉到基金,是為了確保基金將來能有錢做善事。 霍老胞妹大狀:捲訴訟無辜 張又揶揄震宇是有錢人,不是「苦海孤雛」,批評他雖已獲分遺產,但仍為了南沙項目的「金山」而「篡改歷史」(rewrite history),訛稱被親兄震寰蒙在鼓堙C 代表霍老胞妹霍慕勤的大律師王祖威則指出,慕勤及霍家二、三房均是無辜的一方,批評霍家長房兄弟的爭拗不應影響和解協議,更不應令他們無故捲入訴訟。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A215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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