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幼稚園老師被指向來自內地的母親,指其5歲兒子智商有問題,勸喻對方為兒子轉讀特殊班,婦人不聽勸喻,反對老師說「我要殺鬻A」及揮拳企圖襲擊老師。婦人昨認罪,求情指犯案緣於「文化差異」,惟裁判官斥責其行為屬個人問題,強調大部分內地人很有禮貌。 老師勸轉讀特殊班 報稱主婦的被告向艷華(33歲)持雙程證來港,昨承認一項刑事恐嚇罪及一項普通襲擊罪。案情指出,被告的兒子就讀觀塘翠屏h一所幼稚園,事主是被告兒子的班主任。今年9月起,被告常到幼稚園滋擾及投訴事主,令事主十分擔心自身安全。 本月28日,被告在幼稚園大吵大鬧,事主見狀遂邀請被告到幼稚園門外詳談,被告拒絕並恐嚇:「我要殺鬻A,捅你!」更欲以右拳襲擊事主但不果,其後有人報警,警員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招認。 求情稱「文化差異」捱官鬧 辯方求情稱,被告每3個月申請雙程證來港,以便照顧兒子及80歲的丈夫;又指由於「文化差異」,被告與校方溝通出問題,因事主告知被告其子的智力發展緩慢,希望其子能轉讀特殊班,但被告認為事主指出兒子智商有問題是無禮貌,因而感憤怒。 裁判官稱不相信內地文化容許被告的犯案行為,又斥責被告對前線教育工作者的態度已為兒子立下壞榜樣,會考慮判監。案件押後至11月12日判刑,其間索取精神科報告及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涉事幼稚園一名老師昨表示,校方對本案不作評論。 早前,內地女旅客因不滿在旺角百老匯購買的iPad未獲保養服務,到該店藉詞要求試用新手機,突然掏出18吋長鐵枝敲碎手機「報復」,被判罰款1萬元及賠償5698元予百老匯。辯方求情時亦歸咎女旅客的行為是由於「兩地文化差異」。 【案件編號:KTCC5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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