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昨晨發生蠱惑的士司機偷車開工案,其實在6月中亦發生同類案件,當時犯案者亦是看準的士司機交車的時間,偷車做生意再泊回原路,以為可神不知鬼不覺,省下車租開車掙錢。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稱,犯案者多為替更司機,因他們熟知車主會提早交車及其泊車地點,並能事前配車匙,籲車主可加裝捔瞗A以防偷車。 替更輕易偷配車匙 黎銘洪稱,犯案者多曾做替更司機,他們能輕易取得車匙,並配備後備匙,但犯案關鍵卻在司機會否提早交車。 黎解釋,有的士司機未必做足一更時數,提早約兩小時休息,有熟知情G的替更司機,可能預先配車匙,看準司機休息而的士無人駕駛的空檔,到泊車位置待司機泊車離去後,施施然駕走的士,在空檔時段做生意,完事後會為的士入若干分量石油氣及泊回原址,免司機懷疑,從而能繼續犯案。 貪便宜慳車租360元 黎銘洪續稱,一更(12小時)租車費現約為360元,認為犯案者多為貪小便宜的司機,「都係取易不取難」。 黎故建議車主可買捔瞗A加強保安,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