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多倫多行政委員會昨日通過市府提交分階段調升發展費的報告。有關的發展費升幅將用作發展市內的基礎建設,如建築道路、加建公共交通網絡、供水和排污的設施。市議會將在下月8日和9日的大會上討論建議的升幅。
市長福特表示,建議中的升幅考慮到城市的經濟發展和資本開支的需要。他又指出,即使在調升之後,多市的發展費仍是較其他周邊地區為低。在調升發展費以後,市府可以建設重要的基建項目,加強社區的建設。
市府考慮調升住宅發展費平均約為75%,而非住宅發展費則加25%,計劃分段執行。
新訂的發展費由明年2月起實施,分階段兩年內調升,首階段調升55%,由明年8月1日起實施,第二階段由2016年2月1日起實施全面調升加幅。
市府官員向行政委員會提交的修訂報告,降低發展費的調升幅度,並將分階段調升發展費的時間延長至2016年2月,以平息市府與建築業之間的爭議。
報告原來提議,例如2睡房或以上的共管柏文單位,發展費將從現時的12,412元上漲至23,036元,漲幅高達86%。獨立屋和半獨立屋,發展費將在明年7月從現時19,412元上漲至37,457元,漲幅高達93%。
昨天提交行政委員會討論的修訂案包括﹕2睡房或以上的共管柏文住宅單位,發展費將從現時的12,412元上漲至21,203元,漲幅略降至71%,而獨立屋和半獨立屋,發展費將從現時的19,412元上漲至34,482元,漲幅略降至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