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中國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其人身自由不應受侵犯。除因國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式對通訊進行檢查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2013年8月,《紐約時報》引述中共中央辦公廳4月印發的「9號文件」稱,要警惕社會七股「反動潮流」,包括憲政民主、普世價值、媒體獨立、公民社會、新自由主義、歷史虛無主義等。
《明報》5月曾報道,內地高校教師收到「七不講」禁令,要求不討論「普世價值、新聞自由、公民社會、公民權利、黨的歷史錯誤、權貴資產階級、司法獨立」,與文件內容相符。
評論:習近平再收緊意識形態
時事評論員劉銳紹表示,近日內地發布遏制言論的文章、整頓「大V」,意味茞萿韖迨W台後,繼「9號文件」以來,第二輪收緊政治和意識形態;他並指,以目前形勢看,未來的言論空間很可能進一步收窄。
■相關概念
互聯網(internet)
網絡自由(internet freedom)
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
多層思考
1. 國信辦為何要打擊微博「大V」?
2. 參考資料及就你所知,內地加強遏制言論會造成什麼後果?
3. 你有多大程度認同中國「未來的言論空間很可能進一步收窄」的說法?試解釋你的答案。
參考資料
1.〈鑑百官名表反腐 微博大V「花總」被捕〉,《明報》,2013.09.18
2.〈國網辦晤微博名人 訓示6要求被轟〉,《明報》,2013.08.12
3.〈內地嚴打微博「大V」播謠言〉,《明報》,2013.05.03
4.《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www.gov.cn/gongbao/content/2004/content_627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