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1984年12月19日,時任中國總理趙紫陽和英國首相戴卓爾夫人在北京簽署《關於香港問題的聯合聲明》,並在1985年5月27日互換批准書,協議隨即生效。1985年6月12日,兩國政府把《中英聯合聲明》送交聯合國登記。《聯合聲明》確立1997年香港回歸中國後,中國管治香港的基本方針,包括﹕
.香港將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
.香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享有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外的高度自治權
.香港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司法獨立權和終審權,回歸前的基本法律不變
.香港社會和經濟制度、生活方式、權利自由等不變,私人財產、外來投資等均受法律保護
.香港保持自由港、獨立關稅地區、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保持財政獨立
.香港可以「中國香港」的名義單獨與各國發展經濟、文化關係
.香港社會治安由特區政府負責
.以上方針50年內不變
■相關概念
管治(governance)
干預(intervention)
政制發展(constitutional development)
多層思考
1.香港政府官員及中方分別如何回應英國外交及聯邦事務部國務大臣施維爾的言論?
2.施維爾的言論和《中英聯合聲明》中的方針有沒有衝突之處?試加以說明。
3.你認為香港政府可如何維持本港的高度自治?
參考資料
1.〈余若薇拒評英美論政改「信港人靠自己爭普選」〉,《明報》,2013.09.19
2. 〈陰謀論諜影幢幢 缺確證難以置信〉,《明報》社評, 2013.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