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大專二年級男生在時鐘酒店因被女友檢查手機,大怒拳打女友,令其鼻骨骨裂和流血,男生昨獲撤銷控罪,獲准以1000元簽保守行為1年。主任裁判官錢禮指他極之幸運,斥責對女人使用暴力是不可接受的行為。 洋名Cedric的男生鄧善之(20歲),原被控一項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名,控方指因事主不欲追究,考慮證據後,決定撤銷控罪。 遭女友查手機 怒拳打裂鼻骨 鄧與女事主陳凱欣(19歲)年初開始拍拖。上月1日黃昏,他們原相約看電影,但因鄧遲到而告吹,二人吵架,然後到灣仔利園山道鳳鳴大廈一時鐘酒店房間繼續爭吵。翌日中午,陳檢查鄧的手機有否其他女生的短訊,二人爭執,鄧盛怒下左手拳打她的臉,鼻子即時流血,事主報警後被送院檢查,發現鼻骨骨裂和鼻樑有瘀傷。 據悉,鄧善之是建築署副署長鄧文彬的兒子。鄧善之報稱住址位於薄扶林花園一單位,據土地註冊處資料顯示,單位業主為呂玉雲和鄧文彬。 【案件編號: ESCC286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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