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盜用同事信用卡購物的女教師,因婚姻失敗而精神受困擾,「狂碌」6張信用卡豪買約21萬元金飾後報失,訛稱信用卡被盜。女教師昨被判18個月感化,並要賠償20多萬元予信用卡公司。 須賠償信用卡公司 辯方指出,女被告余美芝(41歲)自2001年起患精神病,今年初曾住院3個月。辯方早前求情稱,被告與丈夫離婚後有自殘傾向,因重遇前夫及情敵而勾起傷心回憶,精神恍惚下才犯案。 案情指被告去年7月16日用信用卡買金飾後報失,銀行因誤信被告的信用卡被他人盜用,故毋須被告還卡數。今年1月,被告因輕生入院,向胞姊承認曾訛稱信用卡被盜。她早前承認6項以欺騙手段逃避法律責任罪。被告曾在當代課老師時偷取同事信用卡買金飾,被判感化18個月。 【案件編號:KTCC3351/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