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前廉政專員湯顯明涉嫌「豪宴客、豪送禮、豪外遊」事件,擾攘近半年後,更多內幕昨天曝光。由特首委派的檢討委員會發表報告,指湯顯明主掌5年的廉署,其間合共送禮130萬元,較最初披露的22萬元及後來披露的72.4萬元,有愈揭愈多之勢。廉署解釋,送禮開支愈說愈多,是由於開支分為3筆,分別為「湯顯明送禮給官員」、「湯顯明為廉署送禮給各界」及「廉署轄下個別部門送禮」。
有立法會議員質疑廉署送禮金額愈揭愈多,送禮開支1項變3項,且部分禮品(見表)是首次披露,與之前向立法會的披露存有差異,質疑廉署是否曾隱瞞立法會。
檢討報告 揭送禮開支拆3筆
湯顯明事件源自今年4月的審計報告,及後立法會議員查詢他任內的送禮開支,廉署當時回覆立法會,指湯顯明送禮給官員的開支為22萬元。不過,本報於同月揭發,單是一筆5萬多元的曲奇餅等食物開支便未見申報,結果廉署公開道歉「搞錯」,原因是最初誤判「食物不當禮物」所致,複查後重新把這些食品禮物列入,故湯顯明的送禮開支也由22萬元增至約28萬元。
特首梁振英於5月初成立「廉政公署公務酬酢、餽贈及外訪規管制度和程序獨立檢討委員會」調查湯顯明事件。5月中,本報再揭發湯顯明任內的送禮開支其實高達100萬元;不足10日後,現任廉政專員白韞六到立法會解畫,稱湯顯明任內送禮總開支為72.4萬元,其中28萬元是「湯送禮給官員」的開支,餘下約40多萬元則是「湯為廉署送禮給各界」。換言之,湯顯明和廉署的送禮開支,自此按「收禮者」分類,一拆為二。
委員會經過約4個月調查,昨日發表詳盡報告,指湯顯明任內廉署的送禮開支總額其實高達130萬元,比較前述的72.4萬元多。廉署解釋,新一筆的58.9萬元開支,屬於「廉署轄下個別部門送禮」,也就是說,連「送禮者」也作分類,形成目前一拆三的局面。
郭榮鏗:何謂「轄下個別部門」?
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批評,廉署刻意把送禮開支「一拆為二,甚至一拆三」完全不合理,質疑此舉是自圓其說,「廉署就是廉署,何謂『轄下個別部門』」,他批評廉署送禮開支愈揭愈多,質疑廉署當初向立法會披露的資料根本是不盡不實,涉嫌蓄意隱瞞及誤導立法會,「為何由22萬元變到70多萬元?再變成現時的130萬元?」
立法會議員梁繼昌表示,報告揭露的送禮開支總數,與早前廉署或白韞六披露的數字相距甚大,認為廉署有刻意隱瞞之嫌,「最嚴重的情G,是向立法會講大話,這就是刑事罪行」。
增改技術字眼 疑圖混入其他部門開支
接近廉署消息人士表示,委員會的報告提及廉署送禮總數時,涉及許多技術性分類字眼,例如「湯送禮給官員」加上「湯為廉署送禮給各界」的開支,變成用「全署」的字眼形容。另外又加入「轄下個別部門」的字眼,令人以為「轄下個別部門」開支與湯顯明無關,質疑企圖將湯顯明部分送禮金額混入其他部門的開支。
除了送禮開支愈揭愈多,連送禮清單內的禮品亦有變化,報告揭露多項未曝光禮物,其中包括兩筆「牛腩和魚蛋」送禮總值1630元;另有5隻各值1580元的啤酒杯;還有一瓶名貴酒,價值高達1960元。這些新曝光禮物,均列為「全署」送出。另外,有價值4730元的鷹形雕刻擺設、5支各售2170元的名貴紀念筆,屬「轄下個別部門」送出。上述「新禮物」於廉署4月回覆立法會的送禮清單從未出現。
倡備妥「標準禮物」清單供複檢
報告指出,廉署在湯顯明任內送贈逾12萬份禮物(大部分是每份5元以下的紀念品),即使剔除價值小的紀念品,送贈禮物數目依然很多,部分更屬昂貴禮物,認為此舉不符合廉署本身須盡量減少互贈禮物的政策,亦不符合公眾期望。
委員會建議,廉署未來應備妥「標準禮物」的清單,供廉署旗下的貪污問題諮詢委員會複檢,如果送贈「非標準禮物」則應定期向委員會匯報。一般估計,有關建議是希望透過標準化,杜絕日後廉署再送出,如牛腩魚蛋等「古靈精怪」禮物,以及價值動輒數千元的名貴禮物。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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