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7名警員在2014年佔領運動期間,在金鐘添馬公園毆打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一同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7人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訴,上訴庭於去年11月審結案件,押後裁決及批准各人保釋。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庭將於明日(26日)頒布裁決。如果上訴失敗,7人須即時服刑。 7名上訴人包括有組織及三合會調查科總督察黃祖成、觀塘反黑組高級督察劉卓毅、觀塘反黑組警長白榮斌、觀塘反黑組警員劉興沛、東九龍總區偵緝警員陳少丹、九龍城區刑事偵緝警員關嘉豪、觀塘反黑組警員黃偉豪,均被裁定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陳少丹另被裁定一項普通襲擊罪成。 各人於前年被定罪後已服刑逾4個月,其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若今次上訴失敗,7人即使欲再上訴至終審法院,仍須首先重回監獄。 【案件編號:CACC38/1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