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選舉事務處在2016年立法會選舉後,遺失青衣票站一本載有逾8000人資料的選民登記冊,至傳媒揭發後才於今年4月公開事件。選舉管理委員會昨公布事件調查報告,稱由於事隔多時和缺乏直接證據,無從確定登記冊是何時和如何遺失。報告提及,時任總選舉事務主任黃思文今年曾公開表示下屬從沒向其匯報遺失事件,但調查發現,其下屬早於去年已告知事件,報告形容黃當時說法「與事實不符」,但未有評論黃是否蓄意隱瞞。
聶德權: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聶德權昨在選管會公布報告後見傳媒,透露黃思文昨日已被調離選舉事務處,但沒有交代其新崗位,而政府電話簿昨日已未能搜尋黃思文的資料。根據調查報告,黃思文向選管會解釋時,聲稱「不記得」曾獲告知遺失登記冊事件;聶德權昨未有評論黃思文是否蓄意隱暪,或會否處分黃,稱公務員事務局會按既定紀律程序跟進。
麥美娟批「蓄意瞞騙」促交代
遺失的選民登記冊屬於青衣偉盈選區的聖公會青衣h何澤芸小學投票站,當區區議員、工聯會麥美娟昨批評,黃思文在處理事件的敏感度嚴重不足,「知情不報」,身為部門首長,更在事件被揭發後「仍繼續蓄意瞞騙公眾」,令市民對選舉制度失去信心,認為必須有人為事件負責,促請聶德權和公務員事務局盡快交代。民建聯表示,若黃思文曾說謊和隱瞞,是不能接受,促請公務員事務局嚴肅跟進。
去年獲告知 聲稱下屬沒匯報
選舉事務處最初得悉遺失選民登記冊,是源於廉署向處方索取登記冊,以調查選舉相關案件,但因處方遺失登記冊,故要停止調查工作。專業議政莫乃光批評,處方遺失登記冊令廉署要停止調查案件,影響司法公正,舉例登記冊載有選民曾否領取選票的紀錄,對調查種票等案件尤為關鍵,促請當局繼續跟進事件。
黃思文今年4月會見傳媒時,曾表示「未能尋獲該選民登記冊一事,(下屬)一直未有向我匯報」。調查報告顯示,黃思文在去年1月初已知悉處方未能找到相關選民登記冊,因在當月5日,廉署向他發出便箋,通知他由於處方未能找到該登記冊,廉署會暫停一宗相關調查,而其下屬、即前首席選舉事務主任馬笑虹亦於當月10日,向黃思文發出電郵簡報事件,其中寫道「該投票站經劃線的選民登記冊就是至今我們仍未尋獲的那本」。調查報告批評黃思文和馬笑虹身為選舉事務處最高層的兩名管理人員,在處理事件上欠缺敏感度,由於事態嚴重,兩人當時應該介入,並就搜尋工作設下期限,若最終未能找到該本登記冊,亦應報失。
提20建議 最快11月區選實施
針對選舉事務處處理選舉文件出現的問題,包括內部通報機制不足和票站人員工時過長等,調查報告提出20項改善建議(見另稿)。聶德權昨表示,一些能短期內做到的措施,會在11月區議會選舉實施,包括改善包裝和運送選舉文件的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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