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屯門醫院顧問醫生去年7月在急症室病房教導胸骨骨折診治方法時,疑用手指觸碰實習女醫生胸骨位置,其間輕壓她胸部,事主兩日後報警。顧問醫生否認非禮罪,案件昨在屯門裁判法院開審。惟事主在盤問下表示,不能排除被告是意外觸碰她胸部。 被告5摸胸骨教位置 1碰胸 報稱醫生的被告甘澤華(圖)(59歲)被控一項非禮罪。控罪指出,被告去年7月12日在屯門醫院急症室9號病房,猥褻侵犯女子X。 案發時為實習醫生的事主表示,去年7月1日起在屯門醫院急症科實習,為期6星期。案發當日,她跟隨被告到急症室病房,跟進骨折病人情G;診症後病人和護士離開房間,房內餘下事主和被告。事主續說,被告要求她留下,教授其他知識,並向她展示胸骨骨折的X光片。被告先用手指觸摸自己胸骨最突出的位置,即鎖骨對下約3吋,其後在事主身上示範,由上而下以手指輕按事主胸骨5次,以展示頂端至末端位置,其間有一次觸碰到事主左胸。 事主形容「感覺好尷尬」,並指實習期間從無其他醫生會觸碰她身體作示範,「讀書到現在都無」。事主兩日後將事件告知大學同學,獲建議找大學的外科教授,最終報警。 辯方盤問質疑,事主遭輕壓胸部,為何兩日後才報警。事主回應稱,「他是顧問醫生,我不知怎樣做」,並指當時「太害怕」。 被質疑兩日後報警 稱太害怕 辯方續說,事主沒有明顯反應阻止事件發生,而觸碰胸部只是剎那的事,可能純屬意外。事主承認,當時沒有以言語和行為阻止觸碰胸部一事,並說沒有同意被告觸碰她胸部,但同意不能排除被告觸碰她胸部是意外。 【案件編號:TMCC27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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