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一名26歲駐守機場警區的警員,懷疑在有人報失時未有記錄在案,涉嫌私吞報案人拾獲的銀包,內有5萬元現金,被警方拘捕。 一名32歲姓楊的航空公司女職員,前晚約10時在機場拾獲一個內有5萬元現金的銀包,並把該銀包交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由當值警務人員處理有關財物。消息指負責處理的警員請該女職員留下資料後,未有開報案編號,將事件記錄在案,便打發報案人離開,並私下收起該銀包。 內有5萬現金 無開報案編號 該航空公司職員「唔放心」,聯絡物主到報案中心領取失物。物主在當晚11時15分到機場客運大樓的報案中心認領其銀包,接班的當值警員發現未有相關紀錄,懷疑財物被盜去,揭發事件。 警方經初步調查後,懷疑一名男警務人員曾不當處理有關財物。警方昨凌晨約2時50分在機場警區拘捕一名26歲姓馮警務人員,其涉嫌盜竊。案件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下旬向警方報到。據了解,被捕警員加入警隊約7年。 有前線警員指出,如有人拾獲銀包,警員必須開報案編號,將有關報案人個人資料、拾獲銀包內的證件及金錢數額與報案人當面對清楚並記錄在案,再將一張拾獲財物的收據交報案人作紀錄。 警方重申,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