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保險索償投訴局」前日改名為「保險投訴局」(下稱投訴局),並更新架構,由非業界人士任主席。投訴局將在今年第二季增設調解服務,處理非索償但涉金錢投訴。市民日後若與保險公司有糾紛而無法解決,可到投訴局查詢,局方將助處理或轉介。 保險投訴局前日正式取代保險索償投訴局,局方更新架構,7名理事會成員中,4名屬非業界人士,新架構下主席須由非業界人士擔任,新任主席是消費者委員會前總幹事陳黃穗。陳黃穗說,增加理事會內非業界人士比例,有助增強投訴局獨立性。 機構改名 增非業界比例 陳黃穗又說,投訴局未來將提供一站式服務。以往保險索償投訴局只可處理有關索償投訴,未能處理其他與保險有關、非索償而又涉金錢的個案。 她舉例,以往未能處理市民遲遲未收到醫療卡的投訴,未來將可處理。 投訴局理事李少川補充稱,個案例如是投保人付了保險「Plan 1」的保費,保險只包入住醫院大房,但保險公司錯誤列印了「Plan 2」保額單予投保人,令投保人誤以為可入住頭等房,故在治療期間選擇入住頭等房,最終不獲賠償;此類投訴以往不能處理,未來將可在調解中處理。 陳黃穗說,市民日後與保險公司有糾紛,應先與保險公司交涉,當無法解決,即可到該局查詢。局方會協助分辨投訴屬索償類或是其他類別,索償類將撥予轄下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處理,而其他類別有可能撥予調解中心處理,調解服務費用全免。 陳黃穗初步估計,調解中心可在2018年第二季投入服務,暫未定調解人員數目、處理個案目標期限、處理個案金額上限等問題,將開會討論,料會參考現時保險索償投訴委員會的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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