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地著名民謠男歌手趙雷在其去年底舉行的演唱會中,實際演唱數目與所申報的數目不符,少唱了13首歌。主辦單位北京某文化公司最終被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依相關法例行政罰款5萬元(人民幣.下同),是全國首宗同類案件。 事發去年11月18日,該公司在北京工人體育館舉辦名為「浮遊趙雷2017北京演唱會」的營業性演出活動,申報共會演唱40首歌。但趙雷最終只唱了所申報的27首歌,未有完成報批內容,主辦單位亦未在演出前的售票宣傳資料中,告知消費者演出最低時長、最少演唱歌曲數目等資料,更未有在活動程過中及時告知觀眾會「貨不對辦」並說明理由。 值得一提的是,香港歌手梁詠琪的「梁詠琪2017演唱會北京站」中,主辦單位同樣未有在演出前明示演出最低時長、最少演唱歌曲數目,未有履行依法需要承擔的義務,結果被作出5萬元的行政罰款。北京市文化執法總隊表示,此類案件的辦理是對加強演出市場監管,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起到積極的作用。 據悉,民謠創作歌手趙雷,其代表作包括有《南方姑娘》、《成都》等,後者更獲得首屆中國唱工委音樂獎CMA年度歌曲獎。他曾參加內地音樂選秀節目《歌手2017》,憑《成都》一曲以第2名挑戰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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