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28歲的士司機透過facebook認識當時13歲的女童並拒絕對方表白,一年後卻向對方聲稱車禍受傷,女童遂到其住所探訪,其間二人發生性行為及拍下過程。司機拒愛後卻又與她性交,令女童心情低落,揭發事件。司機被控兩項非法性交及兩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他早前於區院認罪,法官昨考慮他主動認罪,沒有案底,判囚18個月。 拒愛後與對方性交拍片 法官判刑時表示,被告許詩銘(28歲)的心理及精神科報告顯示他為人衝動、不成熟,但性方面沒有精神或心理問題。法官表示,判刑時須考慮事主年紀及涉案色情物品的內容,惟因被告認罪及背景清白,遂可酌情減刑。 官﹕主動認罪遂減刑 根據控方案情,被告於前年初認識事主,二人於一個月後見面並性交,其後事主向被告示愛遭拒。 去年初,被告向事主聲稱車禍受傷,無法自行洗澡,事主答應上門幫他洗澡。二人共處一室期間,被告脫去事主衣服並與她性交,事主也承認因有性慾,故有配合被告動作。被告用手機拍下過程,警方調查後發現相關影片及裸照。 【案件編號:DCCC39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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