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競爭事務委員會新總裁冼博崙(Brent Snyder)今年9月初履新,他日前首度接受傳媒訪問,表示美國反壟斷法可屬刑事,有需要時可透過「放蛇」調查,而本港競爭法則屬民事,調查方法受限制,他相信未來將有案件會控告公司負責人,以提高阻嚇力。競委會將獲政府逾2億元撥款應付訴訟工作,檢控官出身的他說「喜歡將個案帶上法庭」,料競委會未來將帶更多個案呈交競爭事務審裁處。
指港競爭法屬民事 調查方法受限
冼博崙在美國反壟斷局工作14年,擁有執法、檢控等經驗,來港前為美國司法部署理助理司法部長,執掌反壟斷局。他說美國反壟斷法(Antitrust Law)與港競爭法有不同,反壟斷法可以是刑事,調查方法較多,以同業聯盟罪行調查(Cartel Investigation)為例,他們可透過「放蛇」、監聽等方式調查,公司負責人一旦罪成可判監。
不過,本港《競爭條例》只屬民事,冼博崙說,本港調查方法的確受限制,不可用上述方法行事。被問到有否需要將條例提升至刑事層面,冼博崙說他做檢控出身,相信「監禁為唯一最具阻嚇力的方式」,但認為本港競爭法亦有可取之處,就是可一併控告公司負責人,令他們日後不能成為公司董事或高層,相信未來將有案件會控告公司負責人,以提高阻嚇力。
料未來將控公司負責人增阻嚇
政府早前在《施政報告》提出向競委會提供一筆2億多元的專用撥款,料可應付未來數年的訴訟工作。冼博崙表明「喜歡將個案帶上法庭」,料競委會除現有兩宗案件外,未來將有更多案件提交到競爭事務審裁處。
聲寶、三星電子和台灣奇美電子等7間主要液晶體(LCD)製造商2007年遭美國紐約州、加州等地方政府控告合謀定價,抬高LCD產品價格,最終判罰逾8.9億美元,冼博崙也參與其中。他以顯示屏案為例,稱案件對市民生活影響極大,盼未來多調查此類案件。
另外,競委會每年會就一特定範疇開展市場研究報告,料今年內將公布另一個研究範疇題目。
商經局﹕一段時間後檢討競爭法
對於未來檢討《競爭條例》時會否將法例提升至刑事層面,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當年制定《競爭條例》時,分別在2006和08年諮詢公眾,兩次諮詢都顯示社會普遍支持民事制度,局方會在條例實施一段時間後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