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新聞網海外版-明報加西版(溫哥華) - Ming Pao Canada Vancouver Chinese Newspaper
[ 前往新版面 ]
 
 
圖片
斯帕克斯(右)早前到斯高沙省達特茅斯的省法庭﹐出席他的量刑聆訊。(加新社)
放大
 

其他新聞
弗朗被指性侵案全部撤消
治癡肥兒童新指引出台
各省財絀加稅削支 抵消3/4聯邦稅惠
加國製本田車首出口歐洲
調查員檢查受損飛機 安全局籲改善跑道標準
[顯示全部題目]

[昔日明報]

 
加國新聞
 男子網上泄性侵受害人身分 判罰款1950元守行為1年

(哈利法克斯30日加新社電)一名男子違反傳媒禁制令﹐在臉書(Facebook)上披露一名性侵犯受害者身分﹐被法官判1年守行為﹐罰款1,950元。法官說﹐她希望藉此發出威懾信息﹐因為今日社會﹐在社交傳媒上違反傳媒禁令的做法﹐很可能愈見普遍。

料類似個案愈見普遍

哈利法克斯的省法庭法官墨菲(Alanna Murphy)說﹐她希望遏制人們的這種違法行為﹐尤其是在涉及性侵犯受害者的案例中。

墨菲說﹕「本案中實施無條件釋放﹐會與公眾利益相悖。這種行為的後果無法挽回。」

62歲的被告斯帕克斯(David Winslow Sparks)1月時認罪﹐他違反保護性侵犯受害女子身分的傳媒禁制令。

他將該女子的姓名﹐發布在一個臉書群組網頁上﹐目的是支持當地律師霍維(Lyle Howe)﹐而後者於去年被裁定性侵犯該女子罪成。霍維已提出上訴。

該女子在受害人影響聲明中說﹐得知自己的名字被放在網上﹐她不知所措。

她說﹕「一則網上消息﹐可在一秒鐘內被全球看見﹐一眨眼工夫便毀掉一個人的一生。」

根據呈上法庭的截圖﹐斯帕克斯在網頁上發布受害人姓名時﹐該臉書群組有逾6,000名成員。

法官墨菲說﹐她在量刑時考慮到了減刑因素﹐包括斯帕克斯積極參與社區活動﹐為自己的過失行為承擔責任﹐另外﹐沒有理由相信他會再犯。

墨菲道﹐若另外一個人犯下類似罪行﹐有可能要坐牢。

檢察官基德(Janine Kidd)在法庭外說﹐她對判刑結果感到滿意。她說﹐這是順應時代的現象﹐類似個案肯定會愈來愈多見。

墨菲裁定﹐斯帕克斯因該項罪名被罰款1,500元﹐另加450元的「受害人附加費」(victim surcharge),合共1,950元。

 
 
今日相關新聞
男子網上泄性侵受害人身分 判罰款1950元守行為1年
[顯示全部題目]



引用明報

引用明報(加拿大)內容收費準則:(包括:報章,各類附刊,數碼及任何名下之內容)

文字:每100字(含標點符號) 30元
特別內容如獨家新聞,名家約稿等另按情況收費

圖片:每張50元
獨家,合成圖片,圖樣設計另議。

凡未於收費表列明之項目而屬明報(加拿大)內容者,引用者請先行查詢收費。

舉報剽竊內容獎勵辦法:

凡舉報可能剽竊明報(加拿大)內容者,若有關舉報能成功令明報(加拿大)追討有關費用,在扣除追討費用後,舉報者可獲有關金額的15%作為酬勞。

 
廣告 advertisement
 
 
廣告 advertisement
 
 
 
 
 
主頁 ,  聘請 , 招租 ,
商業招租  ,  出讓  ,  補習  , 
招生  ,  各類服務  ,  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