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去年11月19日凌晨「佔領金鐘」期間,立法會爆發警民衝突,大樓玻璃被撞爛。警方於凌晨設防線守衛大樓,拘捕一名示威者後惹來不滿,有青年衝擊設防的警員,出手打中對方的上唇位置。他昨被裁定襲警罪成,保釋候判。 警上唇附近被打中 裁判官李紹豪裁決稱,被告袁梓鋒(18歲)爭議事主丁姓警員的傷勢並非因他施襲造成。事主供稱遭被告的手背打中上唇附近,醫療報告顯示其上唇附近紅腫,跟遭受拳打的傷勢琣X。被告亦爭議事主誤認被告施襲,惟事主在遇襲前逾10秒一直注意施襲者的衣著,遇襲後即高呼「襲警」並捉茯I襲者的手,兩名同僚亦上前協助拘捕。其中拘捕被告的警員,描述被告當時的衣著,亦與事主琣X。 此外,案中沒有證據指被告遭後方的示威者擠擁上前,導致他意外接觸事主。事主則供稱另一示威者被帶往防線內拘捕後,被告不斷上前追問「做乜拉人,黑警」,故裁定被告行為蓄意。 辯方指沒有案底的被告在內地任銷售員至去年11月,現時正修讀英文課程,同意控罪嚴重,但案情非最嚴重。李官則強調警察維護法紀,法庭有責任保障他們。李官考慮被告年少,索閱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下月21日判刑。 【案件編號:ESCC39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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