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 歷史證明,美國貢獻給現代世界政治的最大制度創新,就是世界上第一部憲法,至今仍足以作為典範。 獨立革命勝利前,北美13洲只是英國殖民地,1776年《獨立宣言》之後,《美國憲法》寫了12年,才在1789年正式生效。憲法最開頭的「我們美國人民」(We the people ),成為美國憲法中被引用頻率最高的部分。 1789年,時為乾隆五十四年,歐洲、亞洲全部都是君主獨裁一統天下的時代,作為世界上第一個聯邦共和制的國家,新生的美國簡直是異型的怪獸國家,歐洲列強都笑指美國一班庶民自己草擬的憲法,大逆不道、不會長命。 權力之爭由律師解決 已故美國著名法學家、紐約大學講座教授Bernard Schwartz指出:「美國對人類進步所作的真正貢獻不在於它在技術、經濟或文化方面的成就,而在於發展了這樣的思想:法律是制約權力的手段。」他聲稱:「在其他國家,權力之爭由武裝部隊來解決;在美國,權力之爭由律師團隊來解決。」 制約政府禁不合理搜查 我們的印象中,法律是規範人民行為的條文,但美國的憲法並不是規範平民百姓,反而是專門為了制約政府、總統、國家機器為己任,並且從來毫不掩飾對政府、總統、警察的不信任。憲法規定「軍隊不得進入民房」、「人民免於不合理的搜查與扣押」、「禁止過高保釋金或罰金,禁止酷刑」等等。 致力維護百姓自由 美國憲法致力維護平民百姓的自由:包括言論、宗教信仰和出版自由;接受公正審判的權利;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財產權。這些自由,有時比國家安全、國家機器更為重要。所以,美國人享受的自由可能冠絕全球,例如自由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就備受爭議。一介平民為捍衛自己的自由而控告政府、最後得直的個案,多如牛毛,即使這些自由,可能看上去很古怪、很另類。 1950年代,紐約公立學校的學生在上課前,要誦讀這句祈禱詞:「萬能的上帝,我們承認磟O我們的依靠,祈求篚蝥眯顜畯怴C」有五個非基督教的家長,認為這樣就侵害了同學的信仰自由權,打了一年多官司,最後大法官裁定,學校沒有權利侵犯學生的自由,取消了課前祈禱儀式。 文:旅遊作家項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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