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終審法院前首席大法官李國能早前撰文評論《一國兩制白皮書》,指白皮書提到法官要愛國的要求「令人關注」,強調「法官沒有任何主人」。然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張榮順重申,「世界上任何地方的法官,沒有人敢聲稱自己不愛國」。白皮書提出香港特區要「維護憲法」,但張榮順昨日進一步提出,特區不但要維護中國憲法,更要「遵守憲法」。 張:沒有法官敢說不愛國 港大法律學者兼佔中發起人戴耀廷批評張榮順「沒有熟讀《基本法》」,反駁張榮順的「尊重憲法」論,指基本法11條列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1條,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會、經濟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關政策,均以本法的規定為依據」,強調特區是按基本法辦事。 張榮順接受新華社專訪時重申,中央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否則不能授予香港高度自治權。他認為特區制度是根據中國憲法制定,所以特區有義務「維護憲法、遵守憲法」。他又提醒,在香港普通法制度下,可用普通法的方式來理解和解釋基本法,「但如果以普通法來規限基本法,甚至排斥一國兩制下的新憲制秩序……削弱中央的管治權,這是不能被允許」。 張榮順提到,有人批評白皮書把特區法官和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認為香港是司法獨立,法官不應屬於「治港者範疇」,張指「這個觀點是錯誤的」。他指按照基本法的規定,香港各級法院是特區政權機構的組成部分,「法官毫無疑問是行使特區治理權力的治港者」。他強調,把法官和司法人員稱為治港者,是肯定他們的政治和法律地位,與司法獨立完全沒有矛盾。 張榮順重申要由愛國者治港,是「一國兩制的必然要求,這項原則對於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具有重要意義」。 王振民:全面管治權即主權 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昨在港出席新聞工作者聯會晚宴時表示,白皮書的內容沒有超出基本法範疇、沒有修改一國兩制和取代基本法。他認為白皮書所說的有關全面管治權的論述,其實等同主權, 「只是新的說法,不是新的內容」。王振民強調,中央同樣重視香港的司法獨立 ,認同香港不能沒有法治。他反問白皮書發表後,本港司法獨立有沒有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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