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署調查耗資約122億元興建的八號幹線青衣段,發現路政署批出的5份合約當中有多處錯漏,當中一份合約的建築工料清單出現遺漏,令承建商投標時「估錯價」,路政署最後需向承建商賠償逾3200萬元。 審計署建議路政署採取措施,為性質不同的工程提供獨立的工料清單項目分項,並就合約工程訂立適當監管程序,以及就可能引致的合約申索,提供相關的財政影響資料。路政署表示同意審計署的建議。 政府於1998年決定興建八號幹線青衣段,連接長沙灣至青衣,全長7.6公里。該路段於2002年動工,並於2009年底完工,工程較原先預計延期16個月。 八號幹線青衣段延16個月 審計署調查路政署在青衣段批出的5份合約,發現涉及多項錯漏,當中一份建造昂船洲高架道路的合約,路政署要求承建商就已完工的樁柱,進行「整支樁柱鑽探測試」及「驗證鑽探測試」,但署方批出合約的建築工料清單,卻遺漏「驗證鑽探測試」,導致承建商沒將該測試的投標價列入標書;承建商之後向署方申索,並獲賠償328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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