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下周一開會,討論將3幅合共13公頃的「不包括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據悉,漁護署共審視了9幅「不包括土地」,結果只有3幅獲推薦,其餘地點因有人居住,或部分土地劃為鄉村發展,因而落選。有委員質疑政府評估準則出現重大轉變,擔心為討好新界村民,不會將具有生態及景觀價值的土地納入郊野公園,有違公眾利益。 委員質疑準則有變討好村民 全港共有77幅「不包括土地」,當中23幅早年已被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餘下54幅,分別由漁護署和規劃署負責推行保護措施,各佔一半。規劃署至今已完成近八成發展審批地區圖的工作,但漁護署僅完成首輪工作,將大浪西灣村、金山及圓墩納入郊野公園,進度緩慢。 漁署:其他有人住已規劃不納入 據了解,漁護署完成審視9幅「不包括土地」,只有3幅獲推薦納入郊野公園,包括西流江、芬箕托、南山附近的土地(見圖),絕大部分是官地。郊野公園及海岸公園委員會轄下郊野公園小組上周三開會,漁護署官員於會上表示已決定只推薦3幅土地,其他地點包括鎖羅盤、海下、白腊、北潭凹、田夫仔及土瓜坪,由於本身已有居民居住,或部分土地劃為鄉村發展,被指不宜納入郊野公園。 有委員不滿漁護署提交小組討論前已決定推薦名單,有官員表明毋須小組通過,引起多名委員不滿,要求提交下周一大會討論,才令事件曝光。按以往慣例,漁護署只會向外公布大會開會日期及議程,並容許市民旁聽會議,轄下小組會議的開會日期及文件從未公開。 事實上,政府將大浪西灣村納入郊野公園,主要考慮自然景觀。環境局長黃錦星去年11月回應立法會議員質詢時表明,「不包括土地」是否有私人土地,並非納入郊野公園的「決定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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