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沙田基督教國際學校去年要求教職員簽署道德標準聲明,指同性戀、跨性別等行為均被視為違規,觸犯者或會受紀律處分,甚至被中止合約。教育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促該校遵守《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下稱守則),確保學校在處理教職員事宜符合平等機會原則。有人權律師指出,該守則只是呼籲性質,沒任何約束力,但若該校屢勸不改,教育局可拒絕再為該校註冊。 校方:尊重不同意見 教育局在立法會文件中表示,基督教國際學校已承諾檢視其政策及措施,並諮詢各持份者的意見;局方亦會繼續跟進事件。該校發言人早前向本報表示,會尊重公眾不同意見。 《消除性傾向歧視僱傭實務守則》訂明僱主應在招聘、晉升、調職、培訓、解僱、裁員,以及釐訂僱傭條款等,採用劃一甄選準則,不應提及性傾向;守則亦指出,僱主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一視同仁,不受個別員工的性傾向所影響。 律師:屢勸不改可被殺校 人權律師莊耀洸指出,本港未就反性傾向歧視條例立法,故守則只屬呼籲性質,沒有任何約束力。不過他續說,《香港人權法案條例》適用於政府和公營部門,包括教育局,而局方作為國際學校發牌機構,有責任要求學校勿歧視同性戀者,以免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 莊表示,事件涉及人權,若該校不理會教育局呼籲,是嚴重問題,違反了《教育規例》中「校董會須負責確保學校的管理令人滿意」的條文,教育局常秘可拒絕為學校註冊,亦即等於殺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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