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有保險界人員表示,有銀碼的「求診收據」,為病人申請索取醫療保險時的必須文件,否則難以索保。現時《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並無規管收據項目;不過,《守則》對俗稱「醫生紙」的醫療紀錄有嚴格要求,在守則的病人紀錄及資料保密環節,病人有權查閱及改正醫療紀錄內的資料,因此病人求診後有權索取「醫生紙」,若醫生發出「醫生紙」要另行收費,即屬違反專業操守。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說,求診收據主要供病人索取醫療保險之用,保險員會根據病人的醫療費用申請索償。羅少雄表示,醫生另取收據費用是巧立名目,未知是否涉稅項事宜,因出了收據就一定要報稅,如收據需另收費,「可阻撓一些怕麻煩和節儉的病人索取」。
對於要付費取收據,西醫鍾厚祺回應稱「不是逃稅問題」,10元手續費是用以補貼高漲的藥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