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內政部昨宣布對大埔判決案「不提出上訴」,全案定讞,也對此案引起社會紛亂表示歉意;將協同苗栗縣政府與大埔四戶協調後續處理,但屋主希望的「原地重建」並不在協調方案內。 據《自由時報》報道,苗栗縣長劉政鴻透過縣府行政處長何文德表示,一切依照內政部決定辦理,但要等過完年後才會與內政部開協調會。 內政部次長蕭家淇說明,後續處理包括協議架構(補償前的雙方商議)、補償(依土地徵收條例)、賠償(依國家賠償法)及重新配地(易地重建)四方案,目前並無時間表,尊重大埔四戶的決定。 「一定要原地原屋重建!」大埔4戶張藥房、黃福記、朱炳坤、柯智傳昨天得知消息後強調:「若接受內政部方式,當初就不用抗爭了。」原地重建是他們的堅持。 內政部本月9日收到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書後,即承諾20天做出決定,本周一收到苗栗縣政府的回函後,昨開會做最後確認。蕭家淇表示:「雖然學者專家與律師指出,本案判決仍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最後決定不提上訴,是要化解社會重大分歧,讓相關當事人早日回歸安定生活秩序,減輕司法負擔。」據了解,府院與內政部在接獲法院判決後,就是朝「不上訴」做規劃。 對於大埔張藥房等堅持要求「原地重建」,蕭家淇說,依法院判決,該等土地已做為道路或為抵價地分配給他人,客觀上已無法把土地返還,法院也駁回其請求,「內政部是依據法院判決做決定」。蕭家淇強調,會繼續與大埔4戶溝通協調。 至於會否懲處相關的公務員?蕭家淇說,目前沒考慮這部分。對大埔居民要求政府道歉,蕭家淇表示,法院判決認為大埔案有些程序上不夠完備,造成社會紛亂,內政部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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