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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明報]
【明報專訊】莎莎國際控股有限公司及莎莎化妝品有限公司,日前入稟高院,控告壹週刊出版有限公司及《壹週刊》總編輯李志豪,指今期出版的《壹週刊》及其手機應用程式內有關莎莎的封面報道,含誹謗成分,要求法庭頒下禁制令並要求被告賠償。
入稟狀指出,相關誹謗內容刊登於將於本月30日出版(實際上前日已出版)的第1247期《壹週刊》封面及內文,並已於本月27日上載壹週Plus手機應用程式,要求法庭頒令被告永久移除相關內容。
【入稟編號:HCA168-17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