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中國維權律師許志永(圖)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26日一審獲刑4年,其代表律師稱會上訴。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許志永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案,26日上午作出宣判。法院認為,被告人許志永無視國家法律對於公民正當行使權利的規範,多次組織、策劃在政府機關周邊地區、商業繁華地帶及人流密集地區等公共場所,實施多人聚集及張打橫幅的活動,且參與人員在現場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擾亂了公共場所的秩序,情節嚴重。許志永作為首要分子,其行為已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判處有期徒刑4年。
許﹕中國法治尊嚴破壞殆盡
許志永代表律師張慶方離開法院時指決判不公平,一定會上訴;他又引述許志永說,今天的法庭是把中國法治的最後一點尊嚴破壞殆盡。張慶方又說,許志永的姐姐有到庭旁聽,她叫許志永保重身體,許志永回應說,希望姐姐照顧好家人。
張慶方被大批傳媒包圍,期間發生推撞,他之後被多名警員押上警車帶走。警員又再次要求在場記者,出示記者證,其中一名外國記者,被指推撞警員,雙方發生爭執,情況一度混亂。
美國務院深感失望
法院外的戒備比上周三,案件審訊時更加嚴密,對開一條馬路停了6、7部警車,街上有大批警員駐守,並驅趕記者,有警員對記者表示,街道早上實施管控,不准任何人停留。
外電引述美國國務院說,對許志永被判監4年,深感失望,並再次呼籲中國當局立即釋放許志永及其他政治犯。人權組織國際特亦赦譴責北京一中院的判決「可恥」,並說中國當局再次選擇以恐怖治國而不是以法治國。
另一名維權律師浦志強認為,許志永根本沒有罪,判1日都太重,今日的判決是中國法治的悲哀及恥辱。浦志強說,許志永所做的只是要求教育平權及官員公開財產,爭取方式和平理性,公民有權透過遊行示威表達意見。他認為,判決反映習近平政府不允許分享政治權利。
而時事評論員林和立說,雖然許志永無被判最高刑期5年,但不代表北京寬鬆對待維權人士,早前成立的國家安全委員會,目的就是維持國內穩定,他估計中央會更加嚴厲打壓民主及公民社會活動。
許志永去年7月被捕,公安指他關注教育平權,又要求官員公開財產,多次聚眾及發表文章,影響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