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政府未就性傾向歧視條例諮詢甚至立法,令不同性傾向人士未受保障。本報分別收到兩個投訴,同指位於沙田的基督教國際學校早前向教職員發出指示,要求員工簽署跟隨《聖經》道德標準的聲明,內容包括指同性戀或任何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被視為違規,觸犯者或會有紀律處分,甚至終止合約等後果。
本報昨日以電郵向該校校長John Nelson及上門向學校查詢。記者昨到學校欲與校長會面了解情G,但保安指校長「三點幾就放鷑ョv,未有即時通知校長。記者及後在學校附近向3名外籍女職員展示有關指引,詢問她們有否收過,其中一人承認收過,但反問「與記者有何關係?」記者追問她是何時收到,她只表示「問學校」;另一人拒絕查看,表示「未曾收過John Nelson發送的任何聲明」;一人在細閱聲明後,表示「沒有印象」。校長John Nelson晚上透過電郵回應,表示收到記者電郵的提問,但因為不在辦公室,暫未能回應記者提問。
平機會委員謝偉俊認為該學校聲明有威嚇性的明示,雖無觸犯現行法例,但看來不恰當,認為有需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人士免受歧視。
要求遵《聖經》倫理品格標準
本報收到一份基督教國際學校(簡稱ICS)校長John Nelson去年向教職員發出的「聖經倫理和品格標準」(Standards of Biblical Ethics & Integrity)聲明書,要求同事閱讀和簽署,承諾遵守有關條款。根據聲明書,ICS要求員工不論在校園內外,都需在個人禮儀、行為上做到基督徒的榜樣。
聲明書續指出,ICS奉行《聖經》對性純潔、婚姻是一男一女的標準,學校相信《聖經》教導親密性行為必須是一男一女婚姻的部分。列明「從事任何形式的同性戀、亂倫、通姦、易服癖、人獸交、另一種性別認同、沉迷色情或任何會違反《聖經》性純潔、或違反一男一女婚姻的行為」,都違反有關標準,或會受到紀律處分。學校要求教員簽署,同意並實踐有關《聖經》標準。
平機會:應多元共融
平機會發言人表示,目前未有相關性傾向法例,未能界定有違法歧視行為,但強調學校是公共場合,員工、學生都應有多元共融態度,平機會支持僱傭、教育範圍內,應讓不同性傾向人士有平等機會,亦會繼續爭取立法。委員謝偉俊指出,自己雖是天主教徒,但支持立法保障不同性傾向的人士。
本身是同性戀者的立法會議員陳志全批評,該學校以宗教之名,涉歧視不同性傾向人士,更要求職員作承諾,但現有法例「奈佢唔何」,又指這雖是該校內部文件,但性小眾都會擔心其他有宗教背景的機構有類似聲明。他批評該聲明書把同性戀與雜交等行為放在一起,是對同性戀者的侮辱。
梁美芬:學校有權咁做
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從基督教、私校學校角度,學校「有權咁做」,不認為涉及歧視,認為聲明書內容在基督教屬主流意見,「除非你唔畀佢有宗教信仰自由,否則佢應該有這權利」,反指「女校都只收女學生,男生也不准申請啦」。
教育局發言人表示,會向學校了解,以作出適切的跟進。
聖公會:不過問教師個人喜好
天主教教育事務主教代表助理儲富有指出,教區轄下學校不會在招聘時詢問教師的性傾向,即使教師是同性戀者,因不影響教學,不會解僱對方。聖公會大主教教育顧問夏永豪亦說:「不會過問教師的個人喜好。」
明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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