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運輸署對專營巴士班次監察機制,發現署方與市民對巴士「脫班」定義有很大落差,批評運輸署沒正視班次延誤問題,並認為違例泊車嚴重造成交通擠塞、車長人手不足,是巴士脫班主因。運輸署認同現行監察巴士脫班和懲罰機制有改善空間;九巴、城巴和新巴則回應,透過增聘車長等改善措施,去年脫班率已減低。
批只重總班數 未正視延誤
申訴署2012年10月調查發現,近年巴士脫班及班次延誤投訴有增無減,箇中原因是運輸署對巴士脫班定義,與署方收集的200名市民意見有落差。
申訴專員指出,例如巴士公司在某時段脫班,卻在其他時段增加班次「補數」,在市民眼中已算脫班,但運輸署卻指由於整天的班次總數無減少,不會列為脫班。運輸署又認為,若有特殊情况,巴士從總站「飛站」直抵中途站,及巴士到站時間延誤不算嚴重,也不會視為脫班。
指擠塞缺人手是脫班主因
申訴專員黎年認為,運輸署有責任確保巴士公司服務達適當及有效水平,但署方計算脫班率時,只着重總巴士班次是否達標,未有從市民候車角度考慮。他建議署方引入全球定位系統(GPS)等新科技,協助監察巴士班次。
指罰款最高5萬 阻嚇不足
公署高級調查主任莫靈欣又指出,公署認為交通擠塞及車長人手不足是巴士脫班主因,又指運輸署未有充分利用和積極監察巴士公司提交的營運數據,令問題持續。她稱,現行機制下,運輸署對巴士公司脫班罰款最高僅5萬元,阻嚇力明顯不足。
運輸署回應,同意現行監察機制有改善空間,包括與巴士公司商討按不同時段計算脫班情况,並會考慮檢討懲罰機制,但指巴士與其他道路使用者共用路面,要分析延誤是外在因素或巴士公司負責範圍會有困難,現時行政會議聽取行政部門報告及巴士公司申述後再施以罰則,做法較公平穩妥,要改變做法需仔細研究。
3巴士公司﹕脫班率已減
九巴回應,大部分路線行經繁忙路段,加上鐵路及基建工程令路面行車面積減少,班次穩定性易受影響,需詳細研究申訴專員建議,會繼續與運輸署逐步理順部分路線行車時間表,而脫班率已由2011年8%下降至去年2.8%。
新巴及城巴回應,已不斷檢討和修正巴士運作時間表避免脫班,但指遊行、大型活動如年宵市場和道路維修工程等造成嚴重交通擠塞,兩巴不可能預測受阻時間,可作應變措施有限,但會與運輸署詳細研究公署建議,在行車時間表和招聘人手等方面改善,並重申兩巴去年脫班率已減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