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新聞自由是民主社會的基石,世界多份人權宣言及憲法都明文確立新聞自由之重要,當中歷史最悠久的法國《人權宣言》,第11條中規定:「自由傳達思想和意見是人類最寶貴的權利之一;因此,每個公民都有言論、著述和出版的自由,但在法律所規定的情况下,應對濫用此項自由負有責任」,這亦成為多份憲法和人權宣言的依據。
新聞自由之所以重要,來自監察權貴的功能。不論是印刷傳媒,還是電子傳媒,其功能亦是為民發聲,報道不同社會議題,揭發不公義。因此,不少權貴對傳媒又愛又恨,愛其為自己宣傳的功能,恨其成為自己頭上「一把刀」的特質。
很大部分的香港傳媒都是由商人控制,例如《明報》就是由馬來西亞拿督張曉卿擁有,《信報》、Now TV就由電訊盈科大股東、李嘉誠次子李澤楷持有。另外一些親中傳媒,更是由一些政協或人大作大股東,在這種情况下,傳媒的編採方針就極容易受到大股東影響。
傳媒自我閹割,對民主社會的傷害很大。權貴可以無視普通人的追問,但不能不就記者的提問作出回應,假若連傳媒都對權貴的醜聞不聞不問,權貴就更肆無忌憚,無視民眾的反對聲音。
《明報》今次換總編輯事出突然,多篇在香港《明報》提及事件的專欄文章均被加東版《明報》抽起,《蘋果日報》、《AM730》先後被疑受政治高位的人施壓的財團抽起廣告。我們不得不發聲,捍衛新聞自由。希望各位同學留意事態發展,為被打壓的傳媒發聲。
文憑試通識科5**的張秀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