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羅﹕既然問題如此嚴重,政策局又有什麼應對措施?
區﹕解決廢物問題要從多方面着手,環境局2013年5月公布《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目標是10年內減少40%堆填區廢物。當中有7個要點,包括生產者責任制、社區教育、回收、減少廚餘、按量收費等。「垃圾」不一定是「廢物」,亦可能是資源,但究竟我們要如何善用這些資源?其中一個方法就是利用機組轉廢為能,將廢物變成能源,剩下的部分廢物就需要堆填。
2014年政府將有3條生產者責任制法規上立法會,包括膠袋、電子廢物、玻璃樽生產者責任制,還有正在諮詢的廢物按量收費措施。另外政府正在研究興建基建設施如廚餘處理廠、淤泥焚化設施、轉廢為能的現代焚化設施、擴建堆填區等。
羅﹕首要應該先做哪一項?
區﹕沒有先後,以上提及的對策需同時進行。很多人會認為應先從源頭減廢,但現在問題嚴重到不容許我們選擇先後。舉例,基建設施從選址、環評、撥款等行政過程需花15年時間,等撥款通過,至少也要花8至10年時間才能正式運作。我常說廢物情况有點像衛生議題,我們鼓勵市民食得健康、多做運動,但同時也需要興建醫院應對疾病。
葉﹕減廢措施已經討論多年,例如廢物徵費10年前已有人開始討論,但為何到今天我們才去討論細節,研究如何實施呢?我們現在要做的是追回之前10多年時間,盡快行動。我同意很多政策要同步推行。
坊間意見認為環團應該先在社區做推動工作。事實上,早年社會慢慢醞釀氣氛,我們成功推動膠袋徵費,發現港人應變能力強,很快適應新措施。現時情况是既要由環團推動,也要政策配合,令市民有更多動力出一分力。
我認為環團的角色一方面是鞭策和監察政府落實相關政策,亦可積極研究外地例子,再與政府溝通。
區﹕廢物由我們生活製造出來,減廢也應該從生活入手。政府也需要一些NGOs(非政府組織)幫手在社區推動和教育。減廢不能「得個講字」,有些市民說支持減廢,但照樣製造廢物,例如買樽裝水等,無助減廢。減廢不止是政府行為,社區中每人也應該參與,行出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