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熱吃下)人血饅頭,什麼癆病都包好!」——魯迅《藥》
在城市疫症蔓延的當下,相信我們對「藥」的重要感受尤深。「但人們所認知的『藥』,又是否真正的『藥』,抑或只是愚昧迷信呢?」鄭樂希在讀完魯迅的短篇小說《藥》後,對「藥」的本質生出了懷疑。小說堛滿u藥」其實是蘸過人血的饅頭,舊時民間迷信人血可以治療肺癆,故事主角華老栓為治好兒子的肺癆,向劊子手買來了蘸上革命烈士鮮血的饅頭。魯迅以此諷刺大眾的迷信,以及對革命的麻木,後來「人血饅頭」一記,也被用作形容藉他人的犧牲獲取利益。
假希望也是希望
鄭樂希在初讀《藥》時,對於人血饅頭的存在感到十分震驚:「覺得難以相信,很怪誕,無法想像怎會有人把『人血饅頭』當藥吃,之後了解到當時的時代背景,才覺得(這些情節)是真的曾發生的。」小說的時空處於辛亥革命的年代,生活在清朝末年的華老栓只迷信民間偏方,不相信新事物,也不理解革命黨的行為。而故事堛漁L瑜則是革命黨,他被處死後,鮮血成為了華老栓眼中的「藥」,可惜這帖「藥」最終也未能救活他的兒子。高中選修理科、志願是成為藥劑師的鄭樂希自言,從學科知識而來的認知中,藥物向來是用作治病的,但在文學作品,不同角色對「藥」的理解和態度,卻令他重新思考何謂「藥」:
「我一直深信藥的本質,就是能治病的東西,它可以是一切的有形與無形。而「藥」存在的意義,那就是治病。如果「藥」不能治病,它要來還有任何作用嗎?它沒用,我一直是這樣認為的。
然而,《藥》改寫了我的立論。即使藥不能治病,那它至少可以治癒一種「病」。」
在書評中,鄭樂希並非一味順從作者的看法,一面倒批判華老栓的愚昧,反而代入角色的心態,思考人性的更多可能,「即使血饅頭帶給他的只是假希望,那也是希望,是戰爭中稀有的、治療心靈的藥……因為你不知道是否有一天,會有一個像華老栓的人,買了一個血饅頭,然後察覺到自己的不是,把血饅頭棄若敝屣,願意成為捐血救國的那位」。這就是文中所指,即使藥不能治(身體上的)病,那它至少可以治癒一種(心靈上的)「病」。
跟原作者對話 開啟文學認知
作品被評審青睞的原因之一,是文中發明了「俗染」的概念,鄭樂希如此解釋:「俗染二字,象徵俗眾的封建思想企圖染指後代子嗣,同時象徵後代子嗣的奮鬥與鮮血能感染心盲的俗眾,以鮮血洗滌染污了的俗念。是俗染,也是染俗;是染指,也是感染。」鄭樂希把封建思想形容為一種病,很容易就能在大眾之間傳染,人們便會變得庸俗。他也同意閱讀是一種抵抗被「俗染」的方式,為喜歡的作品撰寫書評更是跟原作者對話,以及梳理自己的機會。
〈俗染《藥》之評論〉一文筆觸簡潔流暢,夾敘夾議的散文筆法,也被評審讚賞為「出色」、「非常突出」。所以,你或許很難相信鄭樂希對自己的形容:「我其實很少看書,覺得自己文筆也不太好。」事實上在他中五第一次接觸魯迅的作品前,只會讀武俠和科幻小說,「而且只集中看情節,遇上難明的段落,例如金庸小說婺g常有一大段風景描述,用字很艱深,就會跳過,不會細讀」。鄭樂希回想首次讀到《狂人日記》時的震撼,開啟了他對文學的新認知,原來可以借助短短幾千字的小說,回應時代的頑疾,喚醒人心。所以他在寫《藥》的書評時,也以《狂人日記》作為引子,記敘自己在看過《狂》後,就像得了一個學名稱作「怪狂症」的怪病,並由此連結到對「藥」的看法。而之所以把《藥》與《狂人日記》連結,除了因為兩篇小說都有「吃人」的意象外,鄭樂希也誠實回答:「因為魯迅的作品我只讀過這兩本。」
相比起在校內提交的閱讀報告,參賽的書評作品有更多的自由度。鄭樂希自評作品,也同意優勝之處是「不太像一篇書評」,他在寫作時代入了魯迅的視角,感受他對人們普遍麻木而生的悲痛。鄭樂希解釋:「在《藥》的結尾,有一隻旁觀一切事情的烏鴉,最後飛走了,我覺得牠是魯迅的化身。所以我在自己的書評堙A也寫了一隻『腳上有落紅』的烏鴉,既代表魯迅,也是我自己。」腳上有血漬的烏鴉也正正呼應他在前文,拒絕從俗的宣言:
「沒等饅頭的到來,我猛地一頭撞向地板,落了個頭破血流,看茪@滴滴流淌的血液,那自我而出的血液,我卻會心微笑。因為我至少,不必成為吃別人血的那位。
原來,有一種病叫「怪狂症」,竟是我不想痊癒的,所以我依然是那位狂人。」
■魯迅Profile
魯迅(1881年-1936年),原名周樹人,為中國近代重要文學家。代表作包括小說《吶喊》、《彷徨》、《阿Q正傳》、《孔乙己》;雜文集《二心集》、《華蓋集》;散文詩集《野草》;學術著作《中國小說史略》等。作品以諷刺幽默,批判封建思想見稱。
■延伸閱讀
香港文學評論學會
〈俗染《藥》之評論〉
〈俗染《藥》之評論〉一文與其他得獎作品,刊於香港文學評論學會網站
文、圖:韓祺疇
[語文同樂 第43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