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過去半年反修例示威屢有警員被質疑使用過度武力,《華盛頓郵報》取得香港警方武力使用指引等文件,再由國際專家檢視65宗用武事件,稱當中約七成涉違規。其中10月警方以水炮車向尖沙嘴清真寺正門射藍色水,有國際專家稱違反使用武力的相稱性及必要性原則,屬非法武力。
明報記者
警方回應稱,他們嚴格遵守武力使用指引,會使用為達到合法目的而合理地需要的最低程度武力(見另稿)。
《華盛頓郵報》取得《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章節、《程序手冊》、機動部隊(PTU)訓練手冊等文件,由9名國際專家基於相關指引評論65宗警察用武有否違規。專家看完片段後認為約七成事件涉違規,8%符合指引,其餘則因未有足夠資料,未能下定論。
印尼女記者疑眼中彈
人權律師:開槍決定看似任意
報道檢視多宗標誌事件,包括本地印尼語傳媒SUARA女記者Veby Mega Indah於9月29日在灣仔行人天橋採訪時,遭警員以懷疑橡膠彈射中右眼致失明一事。南非人權律師Michael Power稱,片段不太清晰,但認為沒有合理原因開槍,形容開槍的決定看似任意(arbitrary)。該報取得機動部隊(PTU)訓練手冊,手冊列明橡膠彈應該向身體中央位置發射,應避免射擊頭、胸、下陰、關節等。
10月20日警方用水炮車驅散人群,藍色水曾射向尖沙嘴清真寺正門,站在行人路的數人無暴力行為,都被射中,包括印度協會前主席毛漢褚簡寧。4名國際專家檢視影片後認為違反使用水炮車原則,Michael Power稱當時行人路上的人看似無威脅,水炮車違反使用武力的相稱性及必要性原則,屬非法武力。警方曾就事件道歉,但沒承認做錯,稱當時無可選擇,射水是為「保護清真寺」。
太古站近距射椒球
專家:製造恐慌
8月11日有警員在港鐵太古站扶手電梯附近,近距離用胡椒球槍射向人群,警方曾稱屬安全距離。報道引述一名熟悉用胡椒球的警員表示,武力指引有列明目標在「消極抗拒」(defensive resistance)時,才可使用胡椒球。國際公民自由組織網絡代表Lucila Santos認為事發在密閉空間及扶手電梯,增加不必要受傷風險,警員行為製造恐慌及混亂,看似不專業。
民權觀察:警暴人所皆知
機制失效未能問責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表示,報道所指的警暴問題人所皆知,惟現行機制失效,未能令違規警員問責。他說警隊應檢討數個問題,包括警員不能再以警棍擊打人的致命部位如頭頸;過量發射催淚彈引致公共健康危機。他說過去半年警員多次在催淚煙下發射橡膠彈,質疑會誤射,橡膠彈亦不應用作驅散人群,應有明確發射目標,但如今已變為人群管理工具,「無差別攻擊」。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