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近日加強打擊違法使用電動滑板車個案。有電動滑板車用家稱,暫時不敢使用電動滑板車,已轉用人力板及行駛時戴頭盔,又批評有人改裝電動滑板車C車是罔顧他人安全,做法不負責任。 陳先生和唐先生為電動滑板車車友,二人兩個月前開始使用電動滑板車,主要作休閒用途,「有時收工會踩出去吹下風,去到海邊買杯雪糕休息下」。但見近日警方嚴厲打擊,二人均說不敢將電動滑板車「踩出去」,「怕有便衣警員埋伏」。陳先生說,現時只能在居住的屋苑範圍內「兜兜風」。唐先生則轉用人力板,並在使用時戴頭盔。 聞有人改裝C車 批罔顧安全 陳先生說,早前到新西蘭旅遊,發現當地盛行以電動滑板車代步,自己亦曾試踩,感覺方便、舒適,回港後見不少店舖有售,價錢約2000元,於是購入一部。他表示,知道在港使用電動滑板車違法,但不知道刑罰這麼重,「因為周圍都有得賣,唔知咁嚴重」。 唐先生說,使用電動滑板車時以安全行先,他已在車上加上前後燈及響鈴,避免晚上行車時發生意外。他見過不少用家改裝電動滑板車,如加大馬達及電池,令原來時速30公里提升至60公里,並在新界地區設立車隊C車,認為做法不負責任,「有點罔顧他人安全」。陳先生亦認同,「其實沒需要咁快,都係輕鬆去踩」。 只重罰用家感不公 倘限速樂意遵 陳先生表示,現時電動滑板車為新趨勢,但政府未有立例規管,只重罰用家,做法既不能保障用家安全,亦十分不公。他認為,政府應限制電動滑板車行駛時速,作為用家的他亦樂意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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