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律政司上周一(14日)取得臨時禁制令,禁止針對21幢紀律部隊宿舍和警察宿舍的滋擾行為,包括阻礙宿舍周圍道路、損壞門窗外牆、照射足以引致不適的雷射光等。律政司昨申請延長禁制令的執行,而至今仍未有人申請作本案被告人或反對臨時禁制令。高院法官接納律政司證供,表示示威者仍對宿舍有威脅,故繼續頒下臨時禁制令,直至法庭另有命令為止。 高院法官周家明在判辭指出,自上周頒發臨時禁制令後,滋擾行為仍有出現,包括於本月15日在黃大仙近宿舍一處草叢中發現約50枚汽油彈,本月20日在尖沙嘴有示威者投擲汽油彈,令警員身上一度茪鶠C周官表示,鑑於宿舍受滋擾風險仍存在,集會和言論自由不能作為辯護理由,在平衡公眾利益下,批准律政司的申請。 律政司長的申請涵蓋10幢已婚警察宿舍及11幢紀律部隊宿舍,臨時禁止令禁止任何人佔據上述宿舍及外圍道路、企圖阻礙他人進出及路經宿舍,以及對宿舍作出破壞等。 【案件編號:HCA1886/19】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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