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佔中九人案中「佔中三子」被判囚16個月,其中朱耀明獲緩刑。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表示,法官未清楚解釋18個月的量刑起點從何而來,亦沒考慮9名被告的良好意願。他認為「佔中三子」就量刑刑期上訴的理據充分。另外,黃浩銘代表律師文浩正指出,黃浩銘、邵家臻及李永達將會上訴,但未透露上訴內容。 質疑忽略英案例上訴後改判社服 港大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昨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法官陳仲衡未清楚解釋18個月的量刑起點。陳官曾提及英國上訴庭一宗有關油公司職員佔據道路的公眾妨擾案例「R v Roberts」,陳文敏認為,陳官以18個月作「佔中三子」量刑起點,或與該案例原審時判刑16個月監禁有關,但陳官忽略英國上訴庭事後基於被告背景和作案目的,推翻原審判刑並改判社會服務令。 另外,陳文敏說法官沒有茩9名被告具良好意願和非為私利等;惟英國上訴庭上述案例中,則有考慮這些因素。陳文敏說,被告有否悔意和向公眾道歉皆具事實爭議,佔中引起的公眾不便應否「全數歸於他們」,值得商榷。他相信「佔中三子」有充分理由就量刑作上訴,但若就定罪上訴,成功的難度則較大。 倘港大啟解僱程序 陳:對戴耀廷不公 對於戴耀廷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教席,陳文敏認為校方可先停薪留職,待上訴程序結束才決定。他說,校方若要啟動研究解僱程序,戴耀廷有權出席相關聆訊及陳辭,若現時啟動程序令他缺席聆訊,是非常不公平。 黃浩銘邵家臻李永達擬上訴 另一邊廂,黃浩銘的代表律師文浩正指出,黃和邵家臻會在判刑日起計28日內上訴,但未能透露上訴形式及內容。他又說,獲緩刑的李永達亦會上訴。 佔中九人案本周三(24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戴耀廷和陳健民判囚16個月,邵家臻和黃浩銘判囚8個月,朱耀明、鍾耀華和李永達則因健康、年齡及對社會貢獻等理由,判監8個月、緩刑兩年,張秀賢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陳淑莊則因腦部有瘤要動手術,押後至6月10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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