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現正服刑的甲級重犯「花柳全」何毓桓稱,被指襲擊懲教署職員後,遭署方非法隔離囚禁,剝奪其在囚福利,更令他在囚工作薪金減少,日前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署方索償2000元。有資深懲教人員表示,被隔離囚禁的囚犯只能處理較簡單的工作,薪金較低。 遭隔離30日 「無法理依據」 申索人為何毓桓,被告人是懲教署。何在入稟狀指出,他本年6月10日被懲教署職員從後推落樓梯,卻反被指襲擊職員,事件及後交由警方處理,但至事發後一個月仍未有警員接觸他。他又稱,署方在沒有法理依據下把他拘禁30日,其間剝奪他看電視及進行康樂活動的權利,令他身心受創,其月薪亦因而下降。 何毓桓昨於庭上透露,被隔離囚禁後,其周薪由200元降至50元,懲教署亦以資源不足為由,不准他看電視及踢足球。何又稱,早前已就懲教署剝奪他看電視的權利申請司法覆核,指懲教署以人手不足為由剝奪其權利,做法很危險,他或因此「隨時沒有飯吃」。何又指,已有證據證明懲教署非法隔離囚禁他,案件押後至11月8日再訊,以待雙方提交有關本案證供。 另外,審裁官昨詢問索償金額時,何表示因有懲教人員告訴他最低索償額為2000元,他才以此為本案申索金額,審裁官澄清即使涉及1元,也可以申索。 有資深懲教人員表示,院所平日會為在囚人士安排適當康樂活動,如集體球類活動、下棋等;飯堂內一般設有電視,在囚人士吃飯時可看電視,但他強調看電視並非在囚人士的權利。他又說,被隔離囚禁的囚犯不可到工場與其他囚犯一起工作,故不會從事生產量較高的工作如洗衣服等,只會處理較簡單的工作,如貼信封,故一般周薪會較低。 【案件編號:SCTC02957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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