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移民留學中心副總裁吳冰指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擔保遠在海外的父母來加探親,申請簽證被拒的原因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擔保人的收入未達到標準;被擔保人在原居地的存款不足;被擔保人健康狀況不佳;擔保人有犯罪記錄等。 她說:「在一般的情況下,如果海外的父母有正當、合理的來加理由,在國內有足夠的存款,並且在過往沒有被拒簽的記錄,成功獲得簽證的機會是很大的。」 針對安東尼先後4次擔保父母來加探親被拒簽的個案,吳冰分析說,移民部拒絕向安東尼的父母發出探親簽證可能是基於以下理由:第一,作為擔保人的安東尼最初是持旅遊簽證來加的,但他在來加後申報了難民。移民部擔心他的父母也可能會採取相同的手法來加申報難民。 第二,安東尼的姐姐過往曾擔保父母移民加國被拒,以致他的父母有在過往被拒簽的記錄。 第三,安東尼因懷孕的妻子需要做手術和孩子年幼需要照顧作為擔保父母來加探親的理由,但他懷孕的妻子由岳父母來照顧在情理上更說得通,加上他的妻子沒有與公婆共同生活的經歷,移民部自然要懷疑安東尼沒有擔保岳父母的原由。 吳冰認為,安東尼的個案確實比較複雜,但如果他能夠針對每一個可能引發移民部拒簽的理由做出有說服力的解釋,並能夠提交相關的證據,還是有成功的機會的。 她說:「即使境內擔保人自願提出向聯邦移民部繳付保證金,但聯邦移民部是沒有法律依據接受這筆保證金的,因此,繳付保證金的做法無助於申請簽證獲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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