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曾蔭權的定罪上訴昨被駁回後,原定押送往荔枝角收押所,再「轉倉」至赤柱監獄,繼續服餘下的刑期。惟他昨因身體不適而被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據了解,羈留病房與收押所設施不同,除房內有H褥外,亦有熱水洗澡,而收押所的犯人只能睡無H褥的玻璃纖維硬H。 曾蔭權昨暫未決定是否再提上訴,但觀乎他曾向代表資深大律師提出要求保釋等候上訴,他似乎已有作「終極上訴」的準備。根據條例,上訴人可於頒下判辭後28日內提出上訴許可申請,或於7日內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證明書,而法庭亦可因應申請,批准他保釋等候上訴。惟除非有重大改變情G,否則上訴人只有一次的保釋申請機會,因此如曾蔭權的健康一直未有改變,他或有機會可留在環境較舒適的羈留病房,直至保釋外出。 懲教署發言人表示,除保安及羈押設備外,羈留病房內設施與一般病房大致相同,而在房內留醫的在囚者,待遇和治療與一般病人無分別。發言人又指,負責的主診醫生會根據病人情G決定出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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