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據台媒《聯合報》報道,《反滲透法》中規定,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的指示、委託或資助,進行違反選舉、罷免、公投政治獻金的行為,違者最重可處5年以下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以防範境外敵對勢力的滲透干預。即便許多台商、台師、台生質疑該法文字模糊,也並未寫明主管機關及相關施行細則,不過目前來看,該法已確認將生效。 據台灣相關法律規定,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案過關後,總統府應該於收到法案後10日之內公布生效,雖然日前立法院議事處議案科表示,立法院尚未將《反滲透法》送至總統府,還在整理條文的階段中,但根據總統府網站,《反滲透法》已確定在1月15日公告實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