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行政會議前成員兼商交所前主席張震遠涉嫌於2012至13年間,串謀商交所時任財務總監蔡達英以5招詐騙證監會,以隱瞞財困;張震遠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指出,商交所2011年4月獲「自動化交易服務(ATS)」認可後,翌月起財務已每G愈下,透過7次開空頭支票、存入資金再轉走等伎倆,「壯大」帳目結餘,免遭撤回ATS認可;其後,證監會發現張震遠訛稱獲3000萬美元注資,及提交相關虛假文件,揭發本案。
獲委行會成員正值案發期間
被告張震遠(60歲)由資深大狀郭棟明代表,他被控於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期間干犯串謀詐騙及欺詐共兩罪。翻查資料,張震遠2011年出任前特首梁振英的競選辦主席,梁在2012年3月當選後,張於同年7月獲委任為行會成員,正值案發時期。2013年5月,商交所被證監會終止交易服務,張震遠亦辭去所有公職,並在2015年被高院頒令破產。
同案被告成污點證人作供
同案被告蔡達英(49歲)早前承認串謀詐騙罪,將成為污點證人出庭作供。
控方在開案陳辭指出,張震遠自2008年成為商交所主席及執行董事,且負責授權及簽署批准商交所戶口的交易。控方形容他在商交所有「最終決定權」,負責審批所有與證監會的商務往來,為本案重要角色。商交所於2011年4月26日獲證監會批出「自動化交易服務(ATS)」認可後,翌月即出現財困,證監會不久後要求商交所每周交代財政狀G。2012年3月起,商交所財務狀G愈趨惡化,有暫緩ATS認可的危機 ,ATS認可終在2013年5月撤回。
商交所2012年財困惡化
另涉欺詐圖獲取3000萬借貸
張震遠在商交所財困期間,以5個手法串謀詐騙證監會,以保ATS認可。一、2012年5月至2013年1月,商交所7次將空頭支票存入戶口,每次金額介乎700萬至3500萬元,暫時誇大戶口帳目,部分支票事後便「彈票」。二為粉飾櫥窗,商交所7次在向證監會提交財務報告的限期前,存入大量資金到戶口,令帳面結餘頓時劇增,其後快速轉走資金。
三為失實資料,商交所7次向證監會提交虛假資料,包括訛稱有3000萬美元注資及提供相關虛假證明文件。四為誤導陳述,6次操縱財務報告內容誤導證監會,包括將不應計入盈餘的項目寫入財務報告。五為取巧匯報,商交所5次在同日未轉走大筆款項前,截取帳戶結餘紀錄向證監會遞交財務報告,防止被揭發財務狀G欠佳。
至於欺詐罪,商交所為取得資金暫時增加帳目,張震遠涉於2013年4月向佳富達財務有限公司的經理吳海璇,訛稱其名下新效控股有限公司的整體持股並未質押予任何人作抵押品,意圖詐騙佳富達借款3000萬元。惟張半年前已將其股份抵押予另一公司,獲取兩筆共1億元借貸。
【案件編號:DCCC7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