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警方偵破一宗信用卡騙案,揭發一名19歲男學生多次以「偷龍轉鳳」方式,在自己任兼職的餐廳、酒吧,利用已報失的信用卡,與同款信用卡顧客「掉包」,再拿顧客的卡在外購買名牌手袋、手機等。案中最少有7名受害人,贓物涉款達24萬。另外兩名18歲女學生則涉嫌處理贓物被捕,她們向警方報稱贓物是男子饋贈。 警方11月1日接獲一名22歲姓施男子報案,稱曾在西貢一間餐廳使用信用卡後懷疑被盜用,又稱發現手上信用卡不屬於自己;之後警方再接獲另一同類報案,稱曾在尖沙嘴一間酒吧以信用卡消費後被人盜用。 西區警區重案組接手跟進,前日在牛頭角拘捕一名19歲姓羅男子,涉嫌「盜竊」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並在其住處搜獲4張屬於他人的信用卡、一張屬其他人的身分證,及懷疑以盜信用卡購買的手提電腦及名牌手袋等贓物;其後以涉嫌「處理贓物」再拘捕兩名18歲女子,檢獲一個名牌手袋及一部手提電話。 警方經調查後相信,男疑犯另外涉及6宗過去半年發生的同類案件,7名受害人均曾在羅任兼職侍應的酒吧或餐廳消費,懷疑他以「偷龍轉鳳」手法,半年前開始盜用信用卡,在受害人報失後,再將已報失信用卡與其他人同款的信用卡掉包,直至受害人再報失自己的信用卡,過程中相信疑犯曾同一時間使用及調包數張屬於受害人的信用卡。 經初步點算,涉案贓物金額共約值24萬,單一涉款最高受害人的信用卡曾被疑犯使用97次,包括在七十一便利店及萬寧等店店以拍卡方式消費,金額達9萬多元。 男疑犯向警方報稱第一張信用卡是「執番來」,欺騙手法由朋友教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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