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為推動社區綠化,政府為市區及新界制訂共20份綠化總綱圖。審計署發現,總數涉11區的綠化工程中,有逾四成樹木及約兩成灌木沒按綠化總綱圖在種植區內栽種;其中沙田和西貢在綠化總綱圖下的重點種植位置,大部分均沒栽種主題樹木。有選定種樹地點不但無種樹,更因改工程設計而多花127萬元工程費。
沙田西貢重點位置多沒種主題樹
教育大學研究講座教授詹志勇認為,綠化總綱圖由政府委聘顧問公司研究及設計,政府內部的委員會聽取後,一般都會接納建議,他批評制訂種植區的經過草率,導致浪費資源。
截至去年12月,土木工程拓展署制訂11份市區和9份新界綠化總綱圖,涉開支7.3億元,其中分3期推行、總數11份的市區綠化總綱圖於2011年6月或之前完成,共種植約2.49萬棵樹木和510萬棵灌木。至於涉4區的新界東南及西北綠化總綱圖,亦於2017年10月完成。當局暫定明年上半年展開新界東北及西南綠化總綱圖。
審計署發現,工程完成後仍有大量樹木和灌木沒在綠化總綱圖劃定的種植區栽種,其中包括東區、九龍城、觀塘、深水鶠B南區、西區及黃大仙的市區第三期合約,原定栽種約1.47萬棵樹木及273.9萬棵灌木,但最終有6644棵樹木及43.38萬棵灌木未栽種,佔總數45%及16%。至於涉4區的新界東南及西北綠化總綱圖,整體亦有42%樹木及26%灌木沒在種植區栽種,以沙田及西貢較嚴重,分別有59%及50%樹木未有栽種。
土拓署:涉地下公用設施 地區反對
土拓署解釋,未能栽種原因主要涉及有地下公用設施、接獲地區反對意見等。在新界東南及西北,土拓署稱已促請顧問尋求新的種植地點,最終所種樹木及灌木超出合約所訂數量。
其中一宗個案涉及在城門河畔單車徑沿途栽種樹木,2014年12月施工,但土拓署前年2月發現因受地下公用設施阻礙,不能繼續工程,改為改善單車徑附近公園內花槽,工程費較原訂增加127萬元。
除栽種樹木總數不符外,審計署亦發現沙田、西貢和屯門3區的選定主題樹木種植比率僅為8%至10%,未達內部訂下20%至30%參考種植率。
樹木護養方面,綠化總綱圖合約訂明植物一年培植期結束後,土拓署會將樹木和灌木主要移交予康文署護養。審計署發現,兩部門對樹木有不同定義,量度灌木基準也不相同,導致兩部門相關栽種紀錄不同,有樹木更因此被康文署移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