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審計報告分析本港泊車位與車輛數目的比例,其中私家車泊位比例跌幅明顯,在2006年12月至2018年12月間,私家車數目增53%至逾61.6萬輛,同期私家車位增11.2%至67.5萬個,泊位比例下降27%至1.1,即每1車有1.1個泊位,私家車泊位短缺值得關注,審計署認為運輸署應研究需否更新泊位的規劃標準。有建築測量師稱,政府早年以減少泊位鼓勵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策略太單一,致泊位供應緊張。 測量師:政府減泊位控制車輛增長 運輸署2002年底曾發表顧問研究報告,審計署引述該報告稱,至2011年仍有剩餘的私家車泊車設施,其後政府7次修訂房屋發展項目內附屬泊位的規劃標準,當中2003和2014年大幅修訂私人發展項目的泊位標準,令泊位減少,惟近年私家車泊位供求有變,泊位比例未來或進一步跌至低於1,即並非所有私家車均有泊位。 運署:明年完成檢討規劃標準 審計署稱,運輸署應研究需否就房屋發展項目的泊位數目更新規劃標準,並考慮發內部指引,制訂新發展項目和重建項目提供公眾泊位的規定。運輸署回覆審計署稱,去年8月已展開檢討私家車泊位的規劃標準,以更新新房屋發展目的泊位規定,明年完成檢討,又承諾會發內部指引,制訂新發展項目和重建項目提供公眾泊位的規定。 建築測量師何鉅業稱,早年政府在如非必要下,不主動提供公眾泊位,以控制私家車數目增長,故政府審批圖則時,在符合規劃標準下,一般建議發展商提供較少泊位,「(泊位)多於一定數目就納入建築面積,迫使大家提供最少數目的車位」。他認為這策略太單一,令私人發展項目泊位愈來愈少,加上近年政府較少興建大型停車場,即使近年政府態度轉趨寬鬆,亦未見有具體政策配合,令泊位供應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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