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促銷電話擾民,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建議立法規管非應邀人對人促銷電話,設「拒收來電登記冊」,撥打促銷電話的人或機構不可再致電已登記的電話號碼,一旦違規,執法當局會發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另針對用軟件收集大量電話號碼並撥出促銷電話的機構,經定罪最高罰款100萬元及監禁5年;惟政府無立法時間表。 商經局交文件 無立法時間表 去年加強監管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公眾諮詢,多數市民支持立法規管,商經局昨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將現有《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引伸至規管非應邀人對人促銷電話,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下周二開會討論。商經局發言人稱,正與律政司商討條文,未有具體立法時間表,雖然市民支持立法,但仍需考慮其他意見,既想減低促銷電話對市民的滋擾,亦要平衡到不阻礙商界做生意。 局方建議規管有「香港聯繫」、具商業性質的促銷來電,而醫院、警務處、慈善機構、學術研究等沒促銷成分的來電則不受規管。另設「拒收來電登記冊」,市民可致電熱線登記電話號碼,撥打人對人促銷電話的公司不得撥打登記冊上的號碼、不可隱藏來電線路識別資料、要提供準確的來電者資料,以及用戶提出取消接收的10個工作天內,要停止再撥打該號碼及確保該等要求紀錄保留至少3年。 當局如發現有持續違規情G,將向違規者或授權撥打電話的機構發執行通知書要求糾正,若不遵從即屬犯罪,首次定罪最高罰10萬元,第二次或其後定罪可罰50萬元。另針對用電話號碼收集軟件及自動化方法取得電話號碼打出人對人促銷電話,因性質較嚴重,是在法庭提檢控,經定罪最高可罰款100萬及監禁5年。 指仍可打「Warm Call」 協會支持建議 香港客戶中心協會執行總監陳建年支持建議,因只要商戶得到客戶同意,即使客戶有登記「拒收來電登記冊」,可繼續向客戶打「Warm Call」促銷,而大機構較少打「Cold Call」,故相信影響不大。資訊科技界立法會議員莫乃光同樣支持,認為有規管總比無規管好,相信業界不難適應。民建聯議員葛珮帆亦表示歡迎,指禁止使用軟件收集或取得號碼可打擊「Cold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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